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化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4月8日在杭州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提出,各地应以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为契机,在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清理回收资金的同时,要深入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使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外部监督更加有力,各项工作明显改进,职工的利益能够更好地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将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重点对违规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风险资金坚决予以回收和妥善处置。
  同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2006年以来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另外,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齐骥表示:“要通过专项治理,使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加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执行缴存政策,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记者8日从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07年末,全国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超过1.1亿人,缴存总额达16000亿元,缴存余额9600亿元,通过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帮助4700万职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总体看,住房公积金基本安全完整,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单位不缴、欠缴、少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住房公积金的内控制度、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决策、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手续繁杂,提取难、贷款难等现象还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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